近日,四川人社厅 了《贰零贰壹年第一批省本级符合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条件人员公示名单》,其中健康管理师可申领贰零零零元,具体内容整理如下:
贰零贰壹年第一批省本级
符合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条件人员
公示名单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贰零壹柒〕叁壹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贰零壹玖〕壹玖号)文件规定以及《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省本级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就局办〔贰零壹玖〕肆陆号)文件具体要求,经 ,下列省本级参保企业职工符合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伍个工作日(贰零贰壹年壹月捌日至贰零贰壹年北京捐卵子壹月壹肆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壹零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卡。
联系电话:捌柒柒捌零玖陆捌、捌柒柒玖陆柒伍肆、捌柒柒捌零零伍叁。
(截取部分内容)
失业保险处
贰零贰壹年壹月陆日
?四川省申报补贴条件及补贴标准: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发〔贰零壹玖〕壹玖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贰零壹捌〕肆柒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肆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贰零壹玖〕贰叁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我省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壹贰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贰零壹玖年壹月壹日至贰零贰零年壹贰月叁壹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壹贰个月内按规定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同一专业技术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二、职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的,补贴标准分别为贰零零零元、壹伍零零元、壹零零零元。证书未标注高级、中级、初级或未分等级的,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贰零壹捌〕壹贰贰号)明确的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应执行补贴标准,即:取得职业资格可聘高级、中级、初级(助理、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分别为贰零零零元、壹伍零零元、壹零零零元;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按壹零零零元执行。
三、各地要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考试专栏”联网查询等方式对职工个人提供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核查。加快推进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一网通办、一次办结。补贴资金须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到个人。
四、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尽可能让参保单位和职工了解政策内容,熟悉办理流程,使其更方便快捷享受政策。
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通知》(川人社办发〔贰零壹捌〕壹玖伍号)第四条规定中有关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和方式,参照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注: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最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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